2023年辽宁省监狱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(人民警察)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递补有关事项公告
一、人员范围
2023年辽宁省监狱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(人民警察)合格分数线(即A类试卷笔试合格分数线)为50分。
经2023年3月20日至21日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后出现面试人选空缺。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,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,从报考同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(递补仅一次),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递补人选(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)。最后一名资格审查递补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情况,则同时参加资格审查。资格审查合格者随即进行体能测评,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再进行体能测评。
二、资格审查及体能测评要求
(一)资格审查
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、专业、学历、学位、相关资格证书等。审查部门依据考生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、学位证原件、相关资格证书及认证报告,已参加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进行核验,具体情况如下:
1.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、准考证、二寸免冠照片2张(与准考证一致)。
2.考生应按照职位要求,提供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(考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)。
3.考生如已就业,在现场资格审查时,还应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。
4.招录职位条件限定医师、护士、心理咨询师等相关资格证书的,另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5.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,除需提供《招考公告》中规定的材料外,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。
6.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。
7.体能测评中有可能发生意外,请考生参加体能测评前务必对自身身体条件进行评估,如需参保人身意外险,请自行安排,测试过程中出现问题自行负责。
(二)体能测评
参照《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(暂行)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1〕48号)执行。具体条件如下:
测试内容及标准:
1.男子组
目
标 准
30岁(含)以下
31岁(含)以上
10米×4往返跑
≤13″1
≤13″4
1000米跑
≤4′25″
≤4′35″
纵跳摸高
≥265厘米
2.女子组
项 目
标 准
30岁(含)以下
31岁(含)以上
10米×4往返跑
≤14″1
≤14″4
800米跑
≤4′20″
≤4′30″
纵跳摸高
≥230厘米
测试方法:
10米×4往返跑: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,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,当跑到S2线前面,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,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,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,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,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。记录以秒为单位,取一位小数,第二位小数非“0”时则进1。受测者有两次机会。
注意事项: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,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。
s1
s2
30厘米
← 10米 →
← →
纵跳摸高:准备测试阶段,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,呈站立姿势。接到指令后,受测者屈腿半蹲,双臂尽力后摆,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,双腿同时发力,尽力垂直向上起跳,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高度标识,触摸到高度线或者高度标识的视为合格。测试不超过三次。
注意事项:(1)起跳时,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;(2)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.3厘米;(3)受测者徒手触摸,不得戴手套等其他物品;(4)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(可穿袜子)起跳。
男子1000米跑、女子800米跑:受测者分组测,每组不得少于2人,用站立式起跑。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。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,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,登记成绩以分、秒为单位,不计小数。
三、时间及地点
(一)时间:2023年3月23日,上午7:00-11:30。
(二)地点:锦州市滨海体育中心(锦州市滨海新区渤海大街六段6号)。交通方式:从锦州火车站乘坐虎跃到崔庄子站下车,或从锦州南站乘702路公交车到龙脉海景站下车。考生从体育中心东侧北门入场核验身份后,在体育场进行资格审查及体能测评;东南门设有考生车辆停车场(见附件2示意图)。
四、其他事项
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合格后进入面试。面试后,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和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》进行体检,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不得由他人代办,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。因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,不再进行递补。
咨询电话:
18141618240(辽宁省司法厅)
18141618730(省监狱管理局)
附件:
1.2023年辽宁省监狱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(人民警察)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递补人员名单
2.锦州市滨海体育中心示意图
辽宁省司法厅
2023年3月22日
原标题:2023年辽宁省监狱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(人民警察)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递补有关事项公告
来源